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柳州市鱼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转发市商务局《关于开展“家电、汽车下乡宣传专刊”投递效果抽样调查的通知》
2009-09-11 10:12  文章来源:鱼峰区贸易发展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根据《关于印发广西开展“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桂财建[2009]127号)的要求,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制了40万份“家电、汽车下乡宣传专刊”宣传资料,通过市邮政局邮寄到我市各乡、镇、村、屯、农户家中,为检验宣传专刊的投放效果,核实邮政部门履行协议情况,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抽样调查工作。
  一、时间:2009年9月。
  二、方法和内容:各县(区)经贸局、贸发局组织人员在各自辖区内随机抽查50户农户,调查是否收到“家电、汽车下乡宣传专刊”。
  各县(区)经贸局、贸发局于9月25日前将抽样调查情况表盖章后寄回到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控科。
  联系电话:2632701,联系人:张柳。
  附件:抽样调查情况表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

抽样调查情况表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转发市商务局《关于开展柳州市商贸系统2009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    2009-09-11 10:28
柳州市商务局领导到我区白云批发交易市场进行调研    2009-09-04 16:42
转发《鱼峰区2009年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    2009-06-01 17:16
通 知    2009-03-13 08:46
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通知    2008-11-26 08:27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: 刘励勤 电话: 0771-530464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李 伟 电话: 010-51651200-619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